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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吗(Is China a responsible stakeholder?)

01/2013 | 阿米泰·艾兹奥尼(Amitai Etzioni)|赵长峰译 |International Affairs:《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3年第1期
近来,中国被批评为不是“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不是国际社会的好公民,对全球公共物品没有贡献。罗伯特·卡普兰(Robert Kaplan)在《大西洋》刊发的文章(Don't Panic About China)中指出,中国“拒绝成为国际政治体系中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而是与世界上最邪恶的政权保持良好关系”。《华尔街日报》的一篇社论称,“中国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而是一个‘搭便车’者。” 伊丽莎白·埃克诺米(Elizabeth Economy)通过观察中国日益自信的外交政策及其破坏当下世界自由秩序的企图,在《外交事务》中撰文道,“如同改变自身一样,中国正在改变世界,从来不在乎‘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的观念,中国已成为一个革命性国家”。


  本文探讨利益攸关概念的适用及其对中国国际行为的要求,运用一系列标准来评估中国在国际体系中是不是“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

  历史回顾

  尼克松政府时期,美国对中国的认知首次出现重大转变,苏联主导的全球共产主义威胁促使美国实行著名的“向中国开放”政策。1967年,理查德·尼克松在《外交事务》的一篇文章中写道,中国应该被纳入国际社会,因为全球参与的中国更会“文明”行事而较少教条方式。然而直到冷战结束,许多美国和西方人仍然将中国视为一个侵略的、扩张的共产主义国家。克林顿执政时期,国防部长威廉·佩里(William Perry)认为,美国对中国应采取接触战略以使中国行为像一个“负责任世界大国”,国务卿马德林·奥尔布莱特(Madeleine Albright)呼吁中国成为“国际舞台上的一个建设性伙伴”。乔治·W.布什政府对中国的看法却并不乐观,国务卿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公然宣称中国不是一个维持现状的大国。

  2005年,副国务卿罗伯特·佐立克(Robert Zoellick)在演讲中督促中国成为国际体系中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列举了中国取得此资格应该改变的国内政策、政权及若干外交政策。评论家也许会认为他对中国的根本要求是成为美国那样的国家,为世界提供公共物品。有些学者则运用这一术语,试图确定中国是否在更普遍的适用标准上已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本文从全球共同体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Amitai Etzioni
  在美国决策者要求中国成为一个更加“负责”或者更加“维持现状”的大国时,学术界便开始用该术语分析中国的行为。罗伯特·罗斯(Robert Ross)在1997年《外交事务》的一篇文章中认为,从中国对亚洲现状,尤其是对台湾和日本不满这一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修正主义者”,即便如此,中国仍是一个“保守主义”大国江忆恩(Alastair Johnston)在2003年《国际安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中国是一个维持现状国家而不是一个修正主义国家,必须将仍处于国际社会之外的中国纳入其中他坚持认为,不存在一个有明确术语界定的大家普遍认可的全球社会。尽管如此,江忆恩还是以此标准来定义一个维持现状的大国,并认为尽管有一些问题领域,但中国的确满足要求。例如,他指出,在后毛泽东时代,中国更积极地参与国际制度和组织。批评家认为中国有追求地区霸权的野心,他对此提出了批评。关于与美国存在潜在冲突的可能性,江忆恩认为,中国力图限制美国行为,而不是暴力对抗美国权力。

  过去几十年,中国决策者力图向世人展示中国打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1997年,江泽民提出“新安全观”,阐明“为了发展,中国需要一个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强调“相互尊重”和“和平共处”。此后,中国领导人胡锦涛和温家宝宣称:寻求“和平崛起”,集中精力于国内发展,而不是国际扩张。“和平崛起”这一概念由中国学者郑必坚提出,他在发表于《外交事务》上的一篇名为“中国和平崛起实现大国地位”的文章中指出,“未来几十年,中华民族将全神贯注于使其人民过上更体面的生活……中国迄今为止发展所需的资本、技术和资源都是通过和平方式获得的……中国和平崛起将更开放其经济,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一个日益增长的市场……中国的发展依赖于世界和平——和平也将因发展而更加巩固。”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话题在中国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

  批评家认为中国只是试图“欺骗西方的眼睛”,也就是说,让西方产生中国爱好和平的印象,而实际上,一旦获得实行其真实意图的能力,中国将以侵略者的身份出现。

  我们不禁要问,到底应以什么标准去评判一个国家的行为是否负责任。本文依次以主要价值利益权力关系等视角去分析这一问题。

  “利益攸关方”术语的分解与评估

  1.成员身份与公民身份
  从社群主义的视角对“利益攸关方”进行解读是最好的,因为它综合了社区成员国家公民这两个鲜明的概念,且对前者的期待强于后者。社区成员贡献公共物品是自愿的,因非正式规范和非正式社会控制而得以加强(如表扬作出贡献者和批评不这样做的人)。国家公民的职责由法律规定,严重违规将受到财政处罚(或制裁)和强制方法(如武装干涉)的惩罚。

  为区别这两个概念,首先研究它们如何应用于个人是有价值的。一个正直的公民交纳应付税金、遵守法律(故意避开“好公民”术语,因为“好”意味着道德立场,这适合于社区成员,不适合于公民)。这类公民可能也关心公共事务和定期投票,但是,这些活动已从纯粹的公民概念转变到社区成员概念。一个好的社区成员(不是正直公民)贡献公共物品的方式:通过志愿、捐赠、遵守社区的非正式规范以及通过对那些无助于公共物品的人施以非正式的社区控制而加强非正式的规范。公民与成员通常被混淆的一个原因是,一个给定的社会实体既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社区

  当这些概念应用于国际事务时,一定要考虑到国际社会是一个更加弱的实体不存在一个公民可以效忠的全球性国家但是存在不容忽视的、日益增加的且国家愿意遵守的国际法和国际制度。在国际领域区分“坏”成员(例如,对于那些遭受地震重创的国家不给予捐助或者捐助很少的国家,或者不派出维和部队)和行为如同不良公民的国家(违反普通国际法或者漠视如世界贸易组织和联合国之类国际制度规则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不良公民的行为包括从事恶意活动(例如支持恐怖主义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入侵其他国家)、拒绝世界制度的权威、不遵守已经同意的条约。

  2.理想标准
  本文对中国的评价是基于利益攸关方的概念及其标准假设。然而,对中国行为的评价应该考虑理想标准,社区成员和公民尤其如此。“理想标准”指的是国家应该遵守的规范乃至法律,一旦得到广泛尊重,那么世界将会更加美好。尽管全球共同体很脆弱,这些理想标准绝不仅仅是口头承诺,而是承认和奖赏那些遵守规则的国家而惩罚那些不遵守规则的国家。认可和谴责是全球共同体使用的两种有效办法。所有国家都关心自己的行为和政权统治被他国认为合法并得到尊重。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最紧密的社区(如家庭和村落),成员在遵循规范和贡献公共物品方面也不同。国家社区的成员如此,国际社会更是如此。国际社会仍处于初始状态,其规范正在形成过程中,还不成熟。在谴责——更不用说惩罚——那些不遵守规范的国家之前,最好考虑这些规范的理想特性(指不现实——译者注)。例如,中国通常被批评为在停止种族灭绝方面无所作为。然而,当美国及其同盟者被赞许在科索沃的停止种族清洗活动中干得漂亮时,它们在柬埔寨、卢旺达、刚果和苏丹却是失败的。

  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全球治理。世界上不存在一个全球国家,因此,全球公民的概念不大适用。相较于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国家,对作为公民身份的国家的期望和要求更低一些。尽管如此,这些期望和要求更容易以法典(codified)的形式出现,且执行机制更为清晰。如此考虑的话,这很有可能鼓励中国对已有国际法的各种侵犯,因为中国的行为没有遭到强硬的反对。在大多数情况下,受侵略的国家寻求和平解决方式或者轻易地屈服,经济遭到压榨的国家只是温和地报怨而不采取报复行动。这些软弱的表现更加淡化了本就牵强的公民概念,更没有理由去批评中国不是国际好公民。

  3.语境因素
  本文的假设是:就国际角色而言,期望所有国家都遵守同样的标准。然而,在作这种判断时,应该考虑到实力不同,例如发展阶段和财富数量。那么,考虑到中国近期、当前和预期的实力,这些具体的调整是如何影响到对中国的评估?

  相对富裕。即使在状况良好的社区,社区成员的贡献也取决于富裕程度及其支付能力。对遭受海啸影响的国家和海地大地震提供巨额救灾资金的国家都是比较富裕的国家,例如美国、德国和日本。中国尽管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并不把自己看作——从许多方面来看的确也不是——一个富裕国家。中国的人均收入远低于主要捐助国,从《中情局世界概况》(the CIA World Factbook)的最新数据可以看出,经合组织成员国的人均GDP超过3.3万美元,而中国只有7400美元,前几年这一差距更大。考虑到中国的快速增长,我们可以期待中国在将来变得更加慷慨。

  中国的改善趋势。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主任季北慈(Bates Gill)仔细评估了中国在许多具体领域的行为,包括地区和国际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发展、援助、维和、贸易和经济事务以及人权。他在2007年的备忘录中总结到:“回顾过去15年以及将来的10年或15年,趋势很明显,中国正在变为一个更加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

  从成员标准来看,中国已决定增加执行维和任务的军队数量。例如,中国加大了参与反对索马里海盗行动的力度,派遣海军舰队给予支援,答应分享情报信息和进行人道主义救援活动,以协调与其他国家在打击海盗方面的努力。

  在成为全球好公民方面,中国正致力于保护其知识产权。尽管盗版和假冒在中国仍然十分泛滥,2001年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已逐步采取措施终止此类活动。另外,2010年12月,中国高级官员郑重宣告:中国将制定新的、更加严格的法律,打击互联网欺诈和惩处向假冒者提供场所的老板,以便更加有效地处理这一问题。中国行为的变化已经反映在全球企业领导人承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列表名次的提升上:三年前,中国排在130多个国家中的下半部分第54位,今年已上升至第35位。

  此外,中国正显现其对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积极态度。两位杰出学者(杰罗姆·科恩和乔恩·范岱克)对中国此种转变进行了评论:过去几十年中国“拒绝所谓的、主导世界社会的‘资产阶级’规则和制度”,而现在,中国接受国际法,积极地参与联合国及各种多边制度,这是一大显著进步。评论进一步指出中国正在处理海洋事务的多边组织中扮演“一个负责任的角色”,在该领域,中国与其邻国有许多争端,尽量将其行为限定于“自己所理解的国际法”。作者还指出,中国参与起草《联合国海洋法》(UNCLOS),并于1996年批准(而美国到现在还没有),已加入保护东亚海洋环境的地区组织。

  另外,尽管有学者通常把中国描述为不愿意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扩张主义者和侵略者,但是,这些学者仍指出:中国与日本达成一致协议,在两国有争端的任何地方共同开发碳水化合物项目;与越南在北部湾就海洋边界达成协议,此水域得以平等地划分。正如已经表明的那样,这种趋势将在中国如何解决南中国海争议问题上得以进一步验证。
  中国还是第一个购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债券的国家,达500亿美元,这些债券用于帮助世界范围内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

  规范与职责的不同解释。中国已经基本停止宣称人权是资产阶级的、西方的观念,并重新认识它。它首先强调社会经济权利,如果进一步发展,则法律与政治权利会紧跟其后。不能忽视一个事实:许多国家在同等程度甚至比中国更严重地侵犯人权,而西方国家对于中国违反人权立即给予批评和指责,而对其他一些违反人权的国家则通常视而不见,比如沙特阿拉伯。
  自我认知与认同感。与好成员的责任和正直公民的义务无关,应该考虑国家对自身的认知。中国自认为是受辱几代的国家,受到西方列强和日本的剥削与控制,这是从历史中得出的认知。中国把现在强加于它的要求看作企图使其保持弱势地位。随着经济地位逐步提升,中国将获得更多的尊重,也将逐步从这些感知中解放出来。然而,以前的认知继续影响着中国的国际行为。

  总之,尽管中国不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好成员或者一个正直公民,却有必要考虑基于以下几点的判断:较高的鼓励性规则;缓和中国行为的关联因素;中国越来越多地遵守这些准则的事实。

  作为伙伴的中国

  强大的社区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念及成员间密切关系网络的基础之上。然而,社区的衡量也可以基于共享或互补的利益。中国通常被指责连要求更低、更少鼓励和更注重利益的标准都不遵守。例如,斐敏欣(Minxin Pei)写道,“中国分享现有世界秩序的实际好处而拒绝分担成本。”其他人认为中国将从和平与稳定的阿富汗获益,购买其矿物,而拒绝为该国的和解作出贡献。然而,进一步研究表明通常批评家所认为的共享利益其实不是共享的,至少从中国的角度来看是这样。

  例如,从中国的角度看,美国军事陷于阿富汗战争(和之前的伊拉克战争)以及受制于伊朗符合中国的利益,尤其考虑到美国军事官员宣称中国的军事是对美国的重要威胁,暗示中国是对手。

  伊朗的核武器扩散同样如此。中国没有理由担心它或者它的盟友将是伊朗核武器的攻击目标。如果伊朗拥有核武器,将会导致其他中东国家作出同样的选择,该地区的稳定将因此受到破坏,这给美国带来的烦恼显然多于中国。同时,中国非常关注能源,伊朗是一个重要的来源地。尽管如此,中国还是投票支持对伊朗的几轮制裁。

  许多人视自由贸易为共享利益的典型代表:认为所有国家都将从开放的市场中获益。中国经常因破坏他国市场、限制自己市场和控制汇率而受到谴责。在成熟的自由贸易中,所有国家的获益更容易实现。然而,当国家只是从较多贸易管制到较少贸易管制时,情况并非如此。首先,自由贸易给所有参与者带来的获益不一样,有相当多的交易成本;其次,尽管程度不同以及执行贸易的方式不同,但当前没有国家真正地实践自由贸易;最后,尽管没有达到美国的要求,但中国正在朝期望的方向迈进,允许汇率价值缓慢地提高,并逐步地开放市场。因此在这一领域,中国的成绩从C–提高到C+,而相当多国家的成绩更低,其他一些国家也很难达到B。

  气候变化是中国广受批评的另一主题,它被批评没有为此共享利益尽全力。中国被许多观察家指责在2009年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上从事破坏活动。事实上,中国设定了一个国家目标:到2020年,中国15%的能源需求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它还投资数千亿美元于清洁能源部门,并为国内生产清洁能源产品的工厂提供补贴。

  总之,从具有明显的共享利益和所有成员都努力维护的理想社区角度去衡量中国显然过于简单了。更好的评估应认识到,至少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上利益不同,或者只在较小程度上有重叠,而中国正逐步对这类利益给予更多关注。

  作为大国的中国:挑战或者改革

  至此,本文已从相对较高的理想标准考察了中国的国际行为:中国是不是西方所期望的全球社区的好成员和全球治理的正直公民,或者至少是一个承认共享或互补利益价值的伙伴。此外,还可以从不同的权力政治标准去评估中国的行为,权力政治涉及到国家间实际和变化的权力关系。

  迈克尔·曼德鲍姆(Michael Mandelbaum)将美国看作事实上的世界政府。从这一角度来看,崛起的新兴大国被看作因过分要求而扰乱全球秩序,因此应受到管制。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有人认为全球结构从单极向多极结构转变,在多极结构中,各大国成为某一地区或者另一地区的中心(例如,法国、德国和英国是欧盟的主要驱动者),或者几个大国分享任务,以重新设置一个新的世界秩序(例如G20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新兴大国实施的同样政策看起来更易接受、更具变革性。其他人有充分的理由更喜欢用“去极化”。一个更加不同的评估框架如G2概念,被有些人指为共同统治(condominium),另一些人则指中美共同体(Chimerica)。

  两种特殊情况说明在评价中国时所采用不同标准的重要性。当中国对南中国海及其岛屿提出要求与该地区其他国家如越南、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提出的要求冲突时,中国倾向于一次与一个国家解决争端,而美国则支持这些国家与中国进行集体交涉。如果将美国视为霸权国,为维持美国领导的全球秩序,美国需要遏制或者“平衡”中国——这是一个新兴崛起的、专断的(如果不是侵略的)大国。相反,如果将世界看作是逐步多极化,尤其是地区化,而不将这种变化看作威胁,那么就找不出美国参与本属于东亚地区事务的充足理由。

  同样地,如果将美国视为需要遏制和平衡中国的霸权国,那么如果朝鲜政权崩溃以及朝鲜半岛统一,美国将其部队部署到中国边界就是有意义的。相反地,如果将世界视为一个多极化结构,中国作为一个合法的地区大国(尽管不是一个地区霸权国),那么美国就应将部队部署在非军事区或者将部队从朝鲜撤出。

  结语

  中国显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但是话又说回来,没有几个国家是。敦促中国成为全球共同体的好成员以及全球好公民是合理的,前提是承认这些期望的理想特性以及考虑到中国的历史、较低的人均收入和逐步改善的行为。另外,认为中国只分享利益而不承担责任的判断通常没有考虑到这些利益实际上经常不是他们所认为的那样。最后,如果将美国看作一个霸权国,那么就有充足的理由去遏制中国。如果接受世界正在走向多极化,那么这些理由将缺乏足够证据,因为中国是一个合法的地区性大国。

  原文发表于《国际事务》(International Affairs)2011年第3期。作者阿米泰·艾兹奥尼(Amitai Etzioni)为乔治·华盛顿大学艾略特国际关系学院(Elliott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教授,研究专长为国际关系的社会学分析、市民社会、跨国规范与制度等。



Is China a responsible stakeholder?
 阿米泰·艾兹奥尼(Amitai Etzioni)|International Affairs 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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